现实有时比剧本更荒诞。2024年底,香港高等法院前,一场索赔1276万港元的官司吸引了许多目光。
原告是张柏芝的前经纪人余毓兴,他摆出受害者的姿态,指控张柏芝收钱不拍戏,背信弃义。

然而,庭审的走向却急转直下,数天之内,原告席上的“苦主”形象片片碎裂,露出的竟是另一副面孔。
这场精心策划的诉讼,非但没能将对方拉下水,反而像一面照妖镜,让自己过往十几年的斑斑劣迹,在日光下被照了个通透。

余毓兴向法庭讲述了一个充满江湖义气的故事。时间回到2011年,他说自己与张柏芝父亲是至交,眼见张柏芝在离婚后陷入财务困境,急需4000万港币支付“世纪大厦”豪宅的尾款。
于是,他这位“契爷”(干爹)慷慨解囊,主动伸出援手。不仅如此,在后续合作中,他旗下的新亚洲娱乐公司还陆续向张柏芝预支了高达4276万港币的片酬,双方约定张柏芝需为此拍摄4部电影。

按照他的指控,张柏芝在收取这些巨额款项后,却严重违约。她不仅没有完成约定的电影拍摄,还私下接洽其他工作,完全将合约抛诸脑后。
余毓兴声称,自己的一片善意和真金白银,换来的却是“得钱背叛”。为了施加压力,他甚至在2024年发布了一首名为《以犬之名》的单曲,歌词直白地用“犬”来影射对方,指责其忘恩负义。

面对来势汹汹的指控,张柏芝选择了亲自出庭应诉。她的陈述,描绘了另一个截然不同的故事版本。
张柏芝否认了那个动人的“干爹”故事。她明确表示,在2011年拍摄电影《河东狮吼2》之前,她根本不认识余毓兴。所谓“契爷”的称呼,纯属子虚乌有。当时接洽财务事宜的,一直是她的长期助手。

她承认当时确有资金需求,但余毓兴只是项目相关的投资方代表之一,双方并无亲密私交。她将矛头直指余毓兴提交的核心证据,那份《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
张柏芝方指出,合约上的签名涉嫌伪造,且没有她的指模。更关键的是,签约主体“新亚洲娱乐”早在2013年就已清盘注销。一个已经不存在的公司,如何能履行合约?所谓的独家经纪关系,又从何谈起?

庭审的戏剧性转折,来自于几项关键证据。张柏芝方提供了一份2014年的录音。在这段录音中,余毓兴本人的声音清晰可辨,他谈及处理文件时态度轻佻,说出了“做假文件当食生菜”这样的话。
这句话成为攻破其信誉防线的利器。另一项指控则涉及巨额酬劳私吞。张柏芝称,余毓兴曾为她接洽内地综艺《女神的新衣》。

他当时告知的节目酬劳仅为700万人民币。但后来张柏芝意外发现,节目组的实际报价高达1500万人民币,中间800万的差额不翼而飞。
当时余毓兴以自己身患癌症需要治疗为由博取同情,张柏芝心软未再追究。最具讽刺意味的一幕出现在证人席上。余毓兴为了证明合约真实性,特意请来了自己的亲弟弟余毓明出庭作证。

然而,弟弟的证词却给了他沉重一击。余毓明在法庭上坦言,涉案的合约看起来更象是一份“艺人借钱的文件”,而非正规的经纪合约。这份证言,让余毓兴关于“预付片酬”的说法根基动摇。

随着官司成为焦点,公众的视线不再局限于法庭陈述。网友和媒体的深入挖掘,将余毓兴早已尘封的“黑历史”逐一晾晒在公众面前。
2014年,就有消息指出,余毓兴曾伪造张柏芝的公章,在其已非经纪人的情况下,仍以她的名义对外签约揽活。这与他如今声称拥有合法独家合约的形象大相径庭。

2018年,余毓兴在内地创办的公司突然爆出问题。他被指控卷走公司千万资金后跑路,导致数百名员工和合作商的工资、货款被拖欠,血本无归。
随后,他迅速被多地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公开可查的信息显示,他名下未履行的欠款本金加利息,累计已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2020年,当他第一次起诉张柏芝时,台湾资深经纪人孙德荣就曾公开呛声,直指他自身债务缠身、玩消失,现在是想通过诉讼坑别人钱来缓解自己的危机。
这些接连被扒出的往事,拼凑出一个与法庭上“仗义疏财好干爹”全然不同的形象:一个涉嫌伪造文件、挪用资金、拖欠债务的失信商人。

与此同时,处于被告席的张柏芝,其公众形象却在另一维度得到补充。尽管她早年经历诸多争议,但近年来,其单身母亲努力抚养三个儿子的形象颇为稳固。
长子谢振轩考入剑桥大学的消息,常被媒体视为其教子有方的佐证。她的前公公谢贤也多次在采访中称赞她孝顺、善良,对孩子尽心尽力。

在娱乐圈内,她似乎也维持着不错的人际关系。好友周星驰曾为她录制视频支持;与王菲关系密切的刘嘉玲,也在节目中公开称赞她会照顾孩子。
一场偶然的慈善公示,揭示了她的另一面。2024年香港大埔发生严重火灾后,香港保良局公布的捐款名单中,出现了张柏芝的名字。

她低调地捐出了100万港币用于救灾,事前未做任何宣传,直到机构公布名单才为人所知。这一切,与她被指控的“忘恩负义”形象,形成了微妙对比。
官司的喧嚣之外,是双方多年来复杂交错的金钱往来、口头承诺与法律文件。余毓兴坚持认为,自己付出了真金白银,就该得到合约规定的回报。

张柏芝则坚信,对方利用伪造文件和信息不对等,试图进行欺诈与操控。法庭需要裁决的,是那些签名真伪、合约效力、款项性质等冰冷的法律事实。
而公众看到的,则是一场掺杂了金钱、背叛、谎言与反转的罗生门。当一位试图借助法律和舆论为自己讨债的原告,反因这场诉讼被彻底审视,他过去的每一道瑕疵都无处遁形时,这场官司本身,已然成了一个关于“代价”的寓言。

这场诉讼最终会以怎样的判决收场?当一个人自身的道德瑕疵在公众审视下暴露无遗,即使他最终赢得了法理上的判决,他又是否真的赢得了道义上的任何一丝优势?在舆论的法庭上,证据与信誉的天平,似乎早已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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