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一声巨响
补贴闪亮登场
今天
小编跟大家说说
南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项生活补助!
符合申请条件的
不要错过申请时间啦!

南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项生活补助
2022年9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以下毕业生:
(一)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取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毕业生。
上述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或省级教育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认证。

图源:摄图网 501236205
补助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专项生活补助”:
(一)在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一年内新引进至南宁市重点企业就业(“毕业一年内”是指自毕业当月至次年同月,“新引进”是指补助对象毕业后首次在重点企业就业,具体引进时间以补助对象毕业后在引进企业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月为准,重点企业是指列入有效期限内《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项生活补助申报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由同一股东100%出资建立且均在重点企业名单的公司可视为同一引进企业;重点企业名单内的总公司与其在南宁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分公司可视为同一引进企业);
(二)与引进企业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在该企业依法连续缴纳南宁市或自治区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3个月及以上;
(三)申报时仍在该企业就业,且该企业仍属于南宁市重点园区的重点企业;
(四)未享受过南宁市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万元就业奖励。
已享受“专项生活补助”的补助对象,与申报时的引进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或所在的引进企业不再属于南宁市重点园区的重点企业时,补助对象不再继续享受“专项生活补助”。

图源:摄图网 500564650
自2023年8月1日起,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补助对象,根据符合补助条件的工作月数,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税前)的标准,给予最长10个月、最高10000元(税前)的“专项生活补助”。
“专项生活补助”在实际发放时依法由发放单位按“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申报时间:
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毕业的补助对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2023年内毕业的补助对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2024年内毕业的补助对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2025年内毕业的补助对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图源:摄图网 400122627
(一)线上:
登录“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
(二)线下:
持所需材料前往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或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
小编提示:

1.线上:
申报人登录“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需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南宁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项生活补助申报表》的扫描件或照片;
(2)劳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3)毕业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于国(境)外院校毕业生的,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社会保障卡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2.线下:
申报人前往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南宁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项生活补助申报表》;
(2)劳动合同原件;
(3)毕业证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于国(境)外院校毕业生的,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社会保障卡原件。
补助对象申报并审核通过后,如未享受满10个月“专项生活补助”的,人社部门之后将会根据补助对象仍符合补助条件的工作月数继续计算和发放“专项生活补助”(余额),不需补助对象再次申报。
温馨提示:
关注南宁本地宝公众号
在对话框回复【补贴】,
可获南宁各个补贴申请指南、
申请入口。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